6月9日上午,经批评教育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表示担忧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山西警方提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公民上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同时,
对此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临汾市人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该贴发出后,为了吸引眼球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